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濮安懿王称号乞依两制所议第二状 北宋 · 范纯仁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五四七、《范忠宣公奏议》卷上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七七
臣近曾上殿进劄子,言乞依两制议定濮王封爵、称号事,早降诏旨,及面有奏陈,皆蒙圣意开纳。
至今已踰旬日,未蒙别降指挥
近风闻有臣寮建议,欲尊濮王以殊号者。
朝论相传,未知实否。
臣夙夕思念,万一有执政大臣造作此议,致陛下圣意难于可否,故臣不避再三之渎,须至奏陈,惟望陛下留神听纳,则天下幸甚。
伏以仁宗皇帝当康盛之年,立陛下为子,皇太后不避六宫之怨,力赞先帝、保育陛下者,是皆欲陛下继体承祧,一意大统,报德述事,传于无穷。
陛下自为皇子,则问安侍膳,纯孝已彰。
即位以来,烝烝不怠,讴歌欣戴,夷夏帖然。
但臣下不明陛下之心,故率然建为此议,殊不思若加濮王以殊号,则致天下疑陛下以怀报私亲为重,以传授大统为轻,事不两兼,理之然矣。
上则违先帝之意,中则伤皇太后之心,下则失天下之望。
当圣政惟新之际,岂宜失天下之心如此?
况今三二宰执,皆是先帝旧臣,计其赞先帝立陛下之时,必不肯为今日之议。
但以有保身之计,故不暇深虑事机,阿旨遂非,一至于此。
岂顾事行之后,亏损圣猷,贻讥今古,虽悔何逮?
臣窃见魏明帝太和三年诏书,其事甚明,陛下神圣博学,必亦览之详矣,足以度先帝、皇太后期望陛下之心。
虽先帝圣德广大,非魏主之可同;
在其爱子之心,必不相远。
如陛下以宗庙重事,议论未同,圣衷难于独断,则望降臣此奏,付中书、门下,令两府大臣及未曾预议两制臣寮,同定闻奏。
如此,则自然公理可见,是非可决,使天下知陛下以至公大义昭示今古,不以邪说谀论侵紊典礼。
董子元移居次张月鹿韵二首 其二 明 · 孙承恩
五言律诗 押鱼韵
羁旅相过日,论文数启予。
风尘聊对酒,水竹且谋居。
乐志宜公理,垂惟拟仲舒
旧林烟月在,归梦未应疏。
春秋五论(一) 南宋 · 蔡沆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七五八、复斋公集
或问:《春秋》之作何为乎?
曰:《春秋》者,扶天理、遏人欲之书也。
春秋》,鲁史尔,圣人从而修之,则其所谓扶天理、遏人欲者何在?
曰: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,若有恒性,而绥猷之责,后实任之。
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达而在上,所以植立人极,维持世道,使太极之体常运而不息,天地生生之理常发达而不可壅者,为其能明天理以正人心也。
周辙东,王迹熄,政教失,风俗坏,天命之性、率性之道、修道之教不立,几若与之俱泯灭而不存焉。
君臣之不明也,上下之分不辩也,义利之无别也,真伪之溷淆也,诸侯僭天子,大夫僭诸侯,世莫知其非也。
臣弑君,子弑父,强并弱,下篡上,而世莫知其乱也。
其所为之事尽反王制而失人道之正,世莫知其不然也,孰能拨乱而振起之!
幸而孔子至圣,不得其位,心虽切于救世,而绥猷之责不在,何补于世之治乱耶!
若六经之书,《易》以阴阳,《诗》以理性情,《书》以道政事,《礼》以谨节文,《乐》以宣和畅,《春秋》尤以谨严为先,以为载之空言,不若见诸行事之深切著明。
故鲁史之所书,圣人亦书之,其事则同,其义则异。
鲁史书其君臣之义或未明也,而吾圣人则明之以君臣之义;
鲁史书其上下之分或未正也,而吾圣人则正之以上下之分;
兄弟之伦未立,长幼之序不存,而吾圣人则正之存之,以至辩别是非,予夺可否,使大义不至于溷淆也。
其大要则主于扶天理于将微,遏人欲于已肆,故曰:禹抑洪水而天下平,周公膺戎狄、驱猛兽而百姓宁,孔子成《春秋》而乱臣贼子惧。
或者谓《春秋》不过空言尔,而其功配于抑洪水、膺戎狄,岂非以作《春秋》之心,尤有大于放龙蛇、驱虎豹之功者乎?
故曰:《春秋》,天子之事也。
是以人心之动始于恻隐而终于是非,恻隐发于吾心,而是非公乎天下。
世之盛也,天理素明,人心素正,则天下之人以是非为荣辱;
世之衰也,天理不明,人心不正,则天下之人以荣辱为是非。
所谓乱臣贼子恣睢荡跌,放人欲以灭天理者,岂其悉无是非之心哉!
故虽肆意所为,莫之或制,而其心实未尝不知其非,而恶夫人之议己,此其一发未亡之天理,不足以胜其浸淫日滋之人欲,是以迷而不复,为而不厌,而其所谓自知其非者终自若也,则其心未尝不欲变乱天下之是非,以托己于莫我议之地,既上幸无明君之正法以定其罪,而又幸世教不明,人心不正,习熟见闻以为当然,曾莫有议其非者,则为乱臣贼子者又何幸以逃其罪耶!
故唐虞三代之上,天理素明,人心素正,是非善恶之论素定,则人为不善者有不待刀锯临、刑罚加,自几若无托身于天地间矣。
时至春秋,周室大乱而世衰,圣王不作而道微,天理不明,人心不正,是非善恶之论几于废置,然后乱臣贼子始得以自容其奸,不特礼乐法度之拘而已也。
孔子作《春秋》也,要亦明是非之理,以诏天下与来世也。
是以人心之公理,圣人因而明之,所谓笔则笔、削则削,乱臣贼子闻之,固将不惧于身,而惧天下后世之议,不惧刀锯斧钺之临,而惧倏然有能正其罪者,以人欲日滋之际,而惧天理一发未忘之时。
孔子作《春秋》之功,顾不大乎!
孟子断然以孔子成《春秋》而乱臣贼子惧,使先王之纪纲法度超然复振于世,而人心天理之尚存。
不然,颠倒错乱,贸贸不明,三极果何恃而立乎!
孔子作《春秋》所以有功于万世也。
与自世儒不明乎孟子之说,以《春秋》之作乃赏善罚恶之书,所谓天子之事者,谓其能制赏罚之权而已。
夫谓天子之事止于制赏罚之权,而绥猷修道之责乃不暇问,则是刘汉以后之天子,而非唐虞三代之天子矣。
为是说者不惟不知《春秋》,抑亦不知所谓天子之事也。
彼徒见《春秋》一书或书名,或书字,或书人,或书爵,或书氏,或不书氏,于是为之说曰:书字、书爵、书氏者,褒之也;
其书人、书名、不书氏者,贬之也。
褒之,故予之;
贬之,故夺之。
予之,所以代天子之赏;
夺之,所以代天子之罚。
赏罚之权,天王不能自执,而圣人执之也。
所谓章有德、讨有罪,圣人以自任也。
夫《春秋》,鲁史也;
夫子,匹夫也。
鲁国而欲僭天王之权,以匹夫而欲操天王之柄,借曰道之所在,独不曰位之所不可得乎!
夫子本恶天下诸侯之僭天子,大夫之僭诸侯,下之僭上,卑之僭尊,于是作《春秋》,正名分,而己自蹈之,将何以律天下之不法者!
圣人宜不如是也。
盖是非人心之公,不以有位、无位而去取之也。
故夫子得以鲁史明是非赏罚也。
天王之柄非得以自执也,得以假鲁史以寓是非赏罚之也。
赏罚之,人心之公所在,而岂位之所在乎!
或曰:夫子之为是也,非以鲁之重信义、崇礼教,可以变而至道也,是以托诸鲁史,以寓赏罚之权也。
故其赏之也,非曰吾赏之,鲁赏之也;
其罚之也,非曰吾罚之,鲁罚之也。
鲁,周公之后,圣人之祚嗣之。
以是非赏罚之权而予之于鲁,鲁亦不敢肆意而任之,则鲁乃周公之后,故予之也。
周公之后而行周公之典礼,以周公之典礼而欲行之诸侯、大夫,或者其庶几乎!
此圣人意也。
圣人以匹夫之微,不得擅天王之赏罚;
鲁以诸侯之国,其可以擅天王之赏罚乎?
鲁不可以擅天王之赏罚,夫子乃推而予之,则是夫子为其实,鲁独受其名,吾知夫子必不敢以自僭也。
大抵学者之患,往往在于尊圣人太过,而不明乎义理之当然,意欲尊圣人,而实非所以尊之也。
夫子告颜渊以四代之制不见诸用,而寓其说于《春秋》,此皆一切谬妄之论,其大要皆主于以礼乐赏罚之权为圣人自私之具矣。
夫子之所以告颜氏者,亦谓其得志行道则当如是,岂有德无位而修当时之史,乃遽正之以四代之制乎?
夫子,鲁人也,所修者鲁史;
其时,周也,所用者尊时王之制,此则圣人之大法也。
谓其修《春秋》之时,窃礼乐赏罚之权以自任,变时王之法,兼四代之制,不几于诬圣人乎!
学以知道为本,学不知道,妄相传袭,害义伤教,于是为甚。
后之观《春秋》者,必知夫子未尝以礼乐赏罚之权自任,而后可以破诸儒之说;
诸儒之说破,而后吾夫子之所以修《春秋》者可知矣。
孟子所谓「天子之事」者,从可识矣,庸非后世所当法乎!
建康府明道书院开堂讲义 南宋 · 翁泳
 出处:全宋文卷八○九二、《景定建康志》卷二九
大学之道在明明德,在新民,在止于自善。
大学》经一章,传十章。
传之十章千五百四十六字,固以经一章为一书之体要。
经之一章二百五字,则以此四句十六字为纲领也。
言大学之道何所在,曰在明明德也,在新民也,在止于至善也。
明德者,人之所得于天至明之德,朱子以虚灵不昧言之。
虚灵不昧指心而言,虚灵言其气,不昧言其理也。
泳在昔从先师受学,尝以明珠譬之。
此珠光辉赫奕,若质之宇宙之间,自是昭昭灵灵;
虽寘之泥涂之中,一旦涤去其污梁,仍旧光辉赫奕。
然人心之明德极其至也,如帝尧之明德能光被四表,格于上下,又岂明珠之所能拟焉?
独惜夫人汩于气质,溺于物欲,自不能明之耳。
明德即是天之明命,但明命以天所赋为命,言明德以人所受为性言耳。
明德、新民,虽曰明德者其体,新民者其用,然亦只是以己昭昭使人昭昭。
盖圣贤既有以明其明德,又不忍天下之人自昧本原,故教天下之人皆明其明德。
以天生烝民同有此明德,故我能明之,不欲独善其身,必欲兼言天下也。
此两句只是一个道理。
「在止于至善」者,明德须要明到十分,新民亦要新到十分。
不但八分九分未为至善,便九分九毫九釐亦未为止于至善也。
之仁、舜之孝,方是至善。
其他四端万行皆仿此推之,须要到十分方为至善也。
大学》一书只在此四句,四句只是明德、新民、止于至善,而三者又只是明德、新民造其极处。
若论新民,又只是使天下之人皆明其明德而已,实只一事而已。
自昔天佑下民,作之君,作之师,只为此明德、新民、止于至善而已。
盖天能以此明德赋之于人,而不能使之自明其明德,必生一神圣聪明睿智者出,为亿兆人之主,所谓作之君;
又以我之明德教斯民皆明其明德,所谓作之师,我之自明与民作新,都要到十分处方是极至。
之「克明峻德」,必至于「黎民于变时雍」,是天下后世君师之模范。
否则虽曰能明其明德,又能新民,只有一毫未止于至善,亦非《大学》之极功也。
学者当思天之所与我明德,赫然罔有内外,与羲、农、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初无少异。
自生知安行之次,必当视听言动常见此理,瞭然于心目之间,如夫子所谓立则见其参于前,在舆则见其倚于衡,如舜之见尧于墙、见于羹,则自终日不违、三月不违,以至于纯亦不已,而后可谓明德止于至善。
及其新民,亦到十分极处,而后谓之新民止于至善。
此问学之极功,圣神之能事,亦非出于吾性分之外也。
上焉者,合下完具,谓之仁且智,在《中庸》则谓之曰性。
其次当自敬以致其知,又力行以终之,谓之由智而仁,在《中庸》则谓之教,及其成功一也。
若其节目条理,则先师之训又有发子朱子所未言者,他日又当与诸君子共讲焉。
程子所谓天下之公理,不有益于彼,必有益于此者也。
诸君子玩味此四句,要见天人之付受,又要见体用之一原,又要见神圣之极功。
真知力行,无一息之间断,纯乎天理流行,至于用舍行藏莫不中理,斯为大学之极至,无些少之欠缺焉尔。
与邵生甲书严陵人 南宋 · 陈淳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七一八、《北溪大全集》卷三一
数日甚企想,而佩音悄然,何邪?
始者承贤者来访,谓贤者资质志向之美,亦易通晓者,便极为剖析其是非邪正之分,庶几晓然不迷其所趋。
再蒙见访,又道及濂洛诸老先生之书,都曾看来,亲手编写成帙,又知其亦素用功者。
继而讲论鬼神之事,乃至偏执异端死而不忘之说,滞而不能化,亦未晓其受病之由。
续到贤者之居,获奉从容,仍出江西至言,示其意所主者。
始读一篇,不见其有一句入正腔窠;
再读二篇,又不见其有一句入正腔窠。
遂掩卷不读,而贤者又示以小诗与行状,乃知自孩幼时已异矣。
而贤者嗜之不释口,且曰从濂洛诸老先生书来。
某方得此,是其为好,并谈《易》、谈心,悉踵己见之误,而安之不怍。
至是乃知贤者平生学问,知贤者胸中底蕴,知贤者病根所在,从原头本领差错来,缠心肠、蚀肝肺者已深矣。
因觉始相见,极为剖析之言,殊不入贤者之耳,枉为虚说,而贤者于诸老先生之书,亦枉用许多工夫,全未有一字之得
此其故何也?
由诸老先生见此道理素熟,所谓至精至好处,只作家常茶饭底事,平平说去,淡若无味,而其中发明孔、孟不传之秘旨,实为格言至论,千古攧扑不破。
以时文浅识泛泛读过,莫能晓解,忽见此人说得奇奇怪怪,又简易径捷,便为竦动而陷堕其间。
所向于诸先生书上,稍得一字之义而知味焉,则决不至有此陷堕处。
非惟于诸老先生书未有一字之得,在孔、孟之门亦未得寸步之入。
并觉昨所论鬼神一节,乃至幽至玄,无形影事,非物格、知至、理明、义精者,不足与语。
而遽于贤者之前言之,乃强人以所未到之理,讲其所不当讲,答其所不当答,不能逃躁瞽之愆。
然此心终不能恝然于贤者,以贤者方二十六,正孔子所谓后生可畏之时,前程地步,阔日子长,尽可阔步著工夫,做圣贤大业,不可但为山林苦行,偏滞在一隅,枉了可惜。
今固不敢劝贤者绝濂洛而师象山,亦不敢劝贤者舍象山而从濂洛。
此事未易决,姑置之勿论。
且贤者读书为儒,岂非祖孔、孟者乎?
今只以孔、孟门庭精要工夫,与贤者共切磨之如何?
某在此不久,只月末便归,不得与贤者久处。
若不说及此,恐失此等工夫,则疏阔走漏处多。
且孔、孟门庭,精要工夫如何?
在《书》则「惟精」与「惟一」不偏废,在《易》则「知至」与「知终」不偏废,在《大学》则「知止」与「静、安、虑、得」不偏废,「格物致知」与「诚意、正心、修身」不偏废,在《中庸》则「明善」与「诚身」不偏废,道问学与尊德性不偏废,博学、审问、慎思、明辨与笃行不偏废。
孔子,则始条理与终条理不偏废,在颜子则博文与约礼不偏废,在孟子则尽心知性与存心、养性、事天不偏废。
盖察之不精,则若何而能一?
知之不至,则若何而能终?
不知所止之地,则将于何而静?
于何而安?
于何而虑?
于何而得?
物不格,知不致,则意将如何而诚?
心将如何而正?
身将如何而修?
善不明,则身将如何而诚?
问学之不道,则将如何而为德性?
又如何而尊?
学、问、思、辨之不博审慎明,则将如何而行?
又如何而笃?
始不知条理,则终如何而为条理?
文不博,则礼将如何而约?
心不尽,性与天俱不知,则又将如何而存?
如何而养?
如何而事?
万物固皆备于我,然物物各有头面,事亲当如何而为孝?
事君当如何而为忠?
事长当如何而为弟?
夫妇当如何而为别?
朋友当如何而为信?
曰仁,如何而为仁?
曰义,如何而为义?
曰礼,如何而为礼?
曰智,如何而为智?
合当用义时,可只以仁应否?
合当用智时,可只以礼应否?
曰诚,如何而为诚?
曰敬,如何而为敬?
合当用敬时,可只以诚应否?
曰忠恕,如何而为忠恕?
曰中庸,如何而为中庸?
曰义利,如何而为义?
如何而为利?
又有义之似利,利之似义,则将如何而辨?
曰天理、人欲,如何而为天理?
如何而为人欲?
又有天理之似人欲,人欲之似天理,则将如何而分?
凡此等类,只可坐想都了否?
还亦须著工夫理会?
如合著,工夫如何而著?
不审贤者于此,已生知安行将去,抑尚在学知勉行邪?
抑未能知,未能行,而合求知求行邪?
此等工夫,甚欲与喻、顾二丈及王生相切磨,不然则空为世情契,不为道义交。
今喻丈疟未愈,顾丈又拘书会,自讲说,诸执事并在坐相陪,独渠不曾一来,将意旨不相契,而禅进耶?
抑某说之不足听邪?
抑未能知味,以为缓而不在急邪?
王生又屡邀而屡不至,昨适幸其至,方回头欲与语,而忽又不见,或谓径去矣。
殊不晓其意之如何也。
此理十说无穷,七说无尽,虽终日不食,终夜不寝以求之,犹恐不及。
而悠悠若是,岂所谓志学者?
窃叹黄堂笃意于开明后学,每见每必问。
是何阖郡亦无一人稍体黄堂之意,以自笃其意;
为开明之归,可以为黄堂说。
幸而得贤者一人可语,又唱焉而不和,何邪?
此天下公理,是曰是,非曰非,一行乎大公,非可拂理徇情,拗非为是而相取谀。
若拗非为是而相取谀,则是陷人于非道,而贱夫人之子。
乐人之取谀,而忌人之救正,则是又护过以匿于己,而吾道之贼也。
此皆私意之尤,非君子豁然大公之心,而岂所谓切磋之道也?
所学为何事,而私意如此,何时得胸中洒落,如光风霁月,何时得本体辉光洁白,如江汉以濯之,秋阳以暴之邪?
野人前所讲义四段,想必已见,又不敢奉呈,恐不相契,反为覆瓿。
旧亦有《心说》二篇,皆未敢唐突出授,深念贤者更遣此忠告,能并达此意于王生诸人,幸甚。
与王生震书 南宋 · 陈淳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七一八、《北溪大全集》卷三一
某始到学,吾子不外,首先来访,见其资质志向之美,可与适道,岂胜欣幸!
续于九峰闻尊丈说吾子聪俊之发甚早,自九岁已能文,十二三已志道,今年方二十,又不胜钦慕。
屡使人邀屈,欲细扣所学来历,庶知其是非深浅,可以置切磋之功,而屡邀屡不至,屡唱屡不和,今几匝两月矣,竟未得与吾子有一日之欸,剧谈而痛论。
昨忽承吾子之至,方回头欲与语,而忽径去又不见,此其故何谓邪?
是固不难晓矣。
子学渊源祖象山,曲护祖印如护命,惧拙者有以攻之,故稀行疏立,而不欲相亲。
吾何私冤于象山哉!
为其佐异端,鼓淫词,为人心害,吾对越上天,讲明公理,为人剖析是非,深有爱于人,而存忠恕之心,惧其或至误陷焉,而枉害了一生也。
今吾子既深忌而痛护之矣,吾亦何苦强聒于子哉!
姑置之勿论,待他日识见长而自定焉。
只如洙泗之上大圣群哲,端拱肃列,相与讲道,下学而上达,是多少精微广大之旨,是多少缜密要切之功!
殊不得与吾子浃洽讲贯,后生失此不及知,岂不大欠缺,为可惜!
又深念吾子妙龄美质,正孔子所谓可畏之时。
气力正强,志意正锐,正可阔著步做圣贤大业工夫,为天下大儒,无但隘守隅角,小道细行,姑长雄于山峡间,枉度了一生,又可惜!
学中讲说,大小诸生,皆环坐乐听,是开阐多少宏纲大义,是发挥多少微言秘旨。
而吾子独不得一闻,以发高明之见,又可惜!
此月末,欲便归矣。
与吾子只成结世情知识,而不成结道义交契者,何邪?
九峰又闻尊丈说:吾子旦夕为四明之行,此岂小儿志识未定者之事邪?
彼持敬苦行一节,为可美,而学术议论,只是一老禅伯,见之何为?
看之不破,稚嫩之质,宁无转移溃乱邪?
闻之极为良资美质痛惜,夜睫为之不交。
早作,不觉肝肺流而为一篇,今未知吾子此行之果如何?
将别矣,亦录为赠言,在别纸。
题图诗十首赠吴君仲 其一 乐志图仲长统字公理,倜傥不矜小节,州郡召不就,思卜居以乐其志。) 明末清初 · 吴嘉纪
 押元韵 出处:陋轩诗卷十二
閒云恋冈峦,芳蕙怡丘樊。
幽人欲安托,夙昔有志存。
虑恬生趣味,事热多竞奔。
居止远轩冕,聊以媚鸡豚。
琴尊亲鱼鸟,聊以娱心魂。
手携老氏书,坐与故人论。
松柏寿吾里,日月在吾门。
逍遥乐其志,达哉公理言。
清末至民国 · 陈曾寿
五言律诗 押灰韵
独立曾无想,孤踪亦可哀。
故人俄异路,老泪滴寒灰。
道丧文安托,名逃世尚猜。
谁知仲长统,雄志郁雄才。
答邓义社主难 东汉 · 仲长统
 出处:全后汉文 卷八十七
荀彧仲长统以社所祭者何神也?
统答所祭者土神也。
侍中邓义以为不然而难之,统答焉。
统答义曰:「前见逮及,敢不敬对。
退熟惟省,郊社之祭,国之大事,诚非学浅思薄者所宜兴论重复,亦以邓君难,事有先渐,议则既行,可谓辞而不可得,因而不可已者也。
《屯》有经纶之义,《睽》有异同之辞,归于建国立家,通志断类也。
意则欲广其微以宗实,备其论以求真,先难而后易,出异而归同乎?
难曰:社祭土,主阴气,正所谓句龙土行之官,为社则主阴明矣,不与《记》说有违错也?
答曰:今《记》之言社,辄与郊连,体有本末,辞有上下,谓之不错不可得。
《礼运》曰:『政必本于天,肴殳以降命,命降于社之谓殽地,参于天地,并于鬼神』。
又曰:『祭帝于郊,所以定在位也。
祀社于国,所以列地利也』。
《郊特牲》曰:『社所以神,地之道也。
地载万物,天垂象。
取财于地,取法于天,是以尊天而亲地。
家主中霤,国主社,示本也!
相此之类,元尚不道配食者也。
主以为句龙,无乃失欤?
难曰:信如此,所言土尊,故以为首,在于上宗伯之体,所当列上下之叙。
上句当言天神、地祗、人鬼,何反先人而后地?
上文如此,至下何以独不可,而云社非句龙,当为地哉?
答曰:此形成著体,数自上来之次言之耳,岂足据使从人鬼之例邪?
三科之祭,各指其体。
今独摘出社稷,以为但句龙烈山氏之子,恐非其本意也。
案《记》言社土,而云何得之为然龙,则传虽言祀句龙为社,亦何嫌,反独不可谓之配食乎?
《祭法》曰:『周人禘喾,郊稷,祖文王宗武王』。
皆以为配食者,若复可须,谓之不祭天乎?
备读传者则真土,独据《记》者则疑句龙,未若交错参伍,致其义以相成之为善也。
难曰:再特于郊牛者,后稷配故也。
『社于新邑,牛一羊一豕一』。
所以用二牲者,立社位祀句龙,缘人事之也。
如此,非祀地明矣。
以宫室新成,故立社耳。
又曰『军行载社』者,当行赏罚,明不自专,故告祖而行赏,造社而行戮。
二主明皆人鬼,人鬼故以告之。
必若所云,当言载地主于齐斋车,又当言用命赏于天,不用命戮于地,非其谓也。
所以有死社稷之义者,凡赐命受国,造建宫室,无不立社。
是奉言所受立,不可弃捐苟免而去,当死之也。
《易》句龙为其社,传有见文;
今欲易神之相,记附食,宜明其徵。
祀国大事,不可不重。
据经依传,庶无咎悔。
答曰:郊特牲者,天至尊,无物以称专诚,而社稷太牢者,土于天为卑,缘人事以牢祭也。
社礼今亡,井特之义未可得明也。
昭告之文,皆于天地,何独人鬼?
此言则未敢取者也。
郊社之次,天地之序也。
今使顺龙载冒其名,耦文于天,以度言之,不可谓义也。
何为当平于社,不言用命赏于天乎?
帝王两仪之参,宇中之莫尊者也。
而盛一官之臣,以为土之贵神,置之宗庙之上,接之郊禘之次,俾守之者有死无失,何圣人制法之参差,用礼之偏颇?
其列在先生人臣之位,其于四官,爵侔班同,比之司徒,于数居二。
纵复王者不同,礼仪相变,或有尊之,则不过当。
若五卿之与冢宰,此坐之上下,行之先耳。
不得同祖与社,言俱坐处尊位也。
《周礼》为礼之经,而《礼记》为礼之传,案经傅求索见文,在于此矣。
钧之两者未知孰是。
去本神而不祭,与贬句龙为土配,比其轻重,何谓为甚?
经有条例,《记》有明义,先儒未能正,不可称是。
钩校典籍,论本考始,矫前易故,不从常说,不可谓非。
孟轲曰:『予岂好辩哉,乃不得已也』。
郑司农之正,此之谓也(《续汉·祭祀志下》注补。)」。
昌言下(此下篇名并缺) 其二十八 东汉 · 仲长统
 出处:全后汉文 卷八十九
魏王所集方士名:上党王真陇西封君达、甘陵甘始、鲁女生、谯国华佗元化、东郭延年、唐霅、冷寿乐、河南卜式、张貂、蓟子训汝南费长房、鲜奴辜、魏国军吏河南圣卿阳城郤俭字孟节庐江左慈字元放
右十六人,魏文帝东阿王、仲长统所说(《博物志》五。)
《典论》谕又云:「王仲统云(当作「东阿王仲长统云」。)甘始、左元放、东郭延年、行容成御妇人法,并为丞相所录,间行其术,亦得其验。
降就道士刘景受云母九子元方,年三百岁,莫知所在。
武帝恒御此药,亦云有验。
刘德淮南王狱,得《枕中鸿宝秘书》,及子向咸共奇之,信白之道可,谓神仙之道可致,卒亦无验乃以怀惧罪也(「博物志」五。案此二条出《典论》,又与子建相乱,非皆《昌言》原文,故附戴焉。自𠻳舌下泉」以下,当同在一篇。)」。
见志诗二首(广《文选》作述志诗。《诗纪》同。) 其一 东汉 · 仲长统
四言诗
飞鸟遗迹,蝉蜕亡壳。
腾蛇弃鳞,神龙丧角。
至人能变,达士拔俗
乘云无辔,骋风无足。
垂露成帏,张霄成幄。
沆瀣当餐,九阳代烛。
恒星艳珠,朝霞润玉。
六合之内,恣心所欲。
人事可遗,何为局促(○《后汉书》仲长统传。广《文选》八。《诗纪》三。又吴棫韵补五引壳、角、俗三韵作见志诗。)
见志诗二首(广《文选》作述志诗。《诗纪》同。) 其二 东汉 · 仲长统
四言诗
大道虽夷,见几者寡。
任意无非,适物无可
古来绕绕,委曲如琐。
百虑何为,至要在我。
寄愁天上,埋忧地下
叛散五经,灭弃风雅。
百家杂碎,请用从火。
抗志山西,游心海左。
元气为舟,微风为柁。
敖翔太清,纵意容冶(○《后汉书》仲长统传。广《文选》八。《诗纪》三。又《文选》二十六酬王晋安诗注。《文选》三十一杂体诗注。各引在一韵。吴棫韵补三。引大、左二韵。○逯案。选注三十一引作虑何为至安在我延伫。衍延伫二字。遂若五言诗者。杨目为另列一题。非是。又至要在我句。选注两引。要皆作安。安字较胜。又吴棫引请用从火句。误火为大。以论汉韵。失之。)
再乞罢蹇周辅父子疏元丰八年十二月 北宋 · 刘挚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六七○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六三
近具状乞罢蹇周辅及其子序辰见任,各令外补,候体量到事状,别听指挥
至今多日。
伏缘周辅等首于江、湖增创盐额,配卖害民。
数千里之人破产被刑,咨嗟怨讟,实不聊生。
吴居厚、王子京辈掊刻希进,情理无异。
居厚等才行体量,先次移罢,独周辅父子出入朝省如故。
臣以朝廷政事命令不一,罪同而行遣异,不足以服人心,故有论列。
终不蒙施行,臣所未喻。
今公论不安,皆有疑议,谓周辅知开封府,根勘军器少监蔡硕借贷官钱公事,周辅宰相确之弟也,故附合观望,灭裂不尽公理
反以重罪坐举发之人,实有恩于蔡氏。
所以今日宰臣确力主周辅父子,不令罢去。
欺谩圣听,捐公法以报私恩。
臣以谓果若如众论,所损不细。
惟望圣慈裁酌,何惜罢周辅等?
且令外任,听候朝命,庶几政令无二三偏党之疑,以报天下,以解大臣之谤。
伏望速赐施行。
乞依条贯推究惠信讼事元祐元年正月 北宋 · 刘挚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六七○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六四
臣近具状论奏僧惠信指论僧司重法吏人受赃公事,已蒙付下大理寺施行。
然伏见圣旨指挥,令据惠信经祠部状内所指人根究,不得支蔓。
臣看详惠信之状,前于开封已曾断遣。
后经祠部已送推司
开封申陈,言祠部不当,遂朝旨更不施行。
今既复以付之所司,则所司自有推勘之法。
若止究状内人数,即或有分赃寄赃之类及凡干證左而不见于状者,皆不许其追照。
狱无所质,何缘得情?
祠部开封各系经历,若有不当,自合一案推结。
况两处昨者互有所陈,何可置而不问?
盖状内之事则于法有禁,若状内之人于事相干,安得不治?
向来朝廷送所司公事止令依法,或约束不使支蔓,未闻限定根究人数。
臣又虑进呈取旨之时,不曾子细开陈,致有如此处分。
窃虑勘司承望风旨,不尽公理,纵失有罪,违废典法。
欲乞再降指挥本司,并依自来推勘条贯。
乞仍责立近限,不得淹延。
若前来承行官司明有违法,并令依条一处圆结奏裁。
溪村书事十首 其七 明末清初 · 施闰章
五言律诗 押麻韵 出处:学馀诗集卷之三十
背市成田舍,傍村多酒家。
贫先输亩税,俭许馔溪虾。
疏雨响棕叶,微风吹豆花
翻嫌仲长统,乐志太无涯。
撰上仲长统昌言表 曹魏 · 缪袭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三十八
统字公理,少好学,博涉书记,赡于文辞。
年二十馀,游学青、徐、并、冀之间,与交者多异之。
并州刺史高干,素贵有名,招致四方游士,士多归焉。
统过善待遇之,访以世事。
统谓曰:「君有雄志而无雄才,好士而不能择人,所以为君深戒也」。
雅自多,不纳统言。
统去之,无几而败。
并冀之士,以是识统,大司农常林与统共在上党,为臣道统性倜傥,敢直言,不矜小节,每列郡命召,辄称疾不就。
默语无常,时人或谓之狂。
汉帝在许,尚书令荀彧领典枢机,好士爱奇,闻统名,启召以为尚书郎
后参太祖军事,还复为郎。
延康元年卒,时年四十余。
统每论说古今世俗行事,发愤叹息,辄以为论,名曰《昌言》,凡三十四篇(《魏志·刘劭传》注。案:《后汉书·仲长统传》云:东海缪袭,常称统才章,足继西京董、贾、刘、扬,当亦表中语。)
论郤俭等事 其六 曹魏 · 曹丕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八
一说皇甫隆青牛道士姓封君达,其馀养性法,即可仿用。
大略云:体欲尝少劳,无过虚;
食去肥浓,节酸咸;
灭思虑,损喜怒,除驰逐;
慎房室施写,秋冬闭藏
详别篇,武帝行之有效(《博物志》同上。)
王仲统云(此有脱落,据《博物志》下文是东阿王仲长统也。)甘始、左元放、东郭延年行容成御妇人法,并为丞相所录问,行其术,亦得其验。
降就道士刘景受云母九子丸方,年三百岁,莫知所在。
武帝恒御此药,亦云有验。
刘德淮南王狱,得枕中《鸿宝苑》秘书,及子向,咸共奇之,信黄白之术可,谓神仙之道可致,卒亦无验,乃以罹罪也。
刘根不觉饥渴,或谓能忍盈虚。
仲都盛夏之月,十炉火炙之不热;
当严冬之时,裸之不而不寒;
桓君山以为性耐寒暑。
君山以无仙道,好奇者为之,前者已述焉(《博物志》同上。)
相体论(二) 宋 · 郑湜
 出处:全宋文卷五八四五、《十先生奥论注》续集卷一五
人主虚心不自用,而用大臣;
大臣虚心不自用,而用天下;
上下虚心俱不自用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
世之大臣有欲为之主而功业不见于当世者,问其故,则曰:「人主不能忘己而用我,委任不吾尽也,施设不吾专也。
人主幸而忘己用我矣,然同列嫉之,举朝龂龂,圜视而攻之,功业竟无所成就」。
此其故又何也?
人主能虚心听我,我未能虚心以听天下。
天下大物也,人主且不敢自任,虚心而寄之我,我不虚心听之,而挟己以盖物,宁能使天下不我议乎?
夫所以不能虚心者,非不知天下将议己也,私意实其中而不能自胜也。
私意与公理相为消长,公理胜则谋虽不己出,不忌其成功;
权虽不己专,不惧其害己。
天下之事,使天下之人议之,而吾以天下之心听之,贤者才者若己有之,贤者才者舍己从之,胸中洞然无复有我,则天下亦无以致不平之心于我矣。
惟夫私意既胜于中,谋必欲己是也,权必欲己归也,合己者援之,异己者去之,胜己者抑之,虽有至善不能入也,虽有至蔽不能照也。
何者?
先有以拒之于内也。
古之知道者,坐于庙堂之上,同列不吾忌、朝廷不吾议、天下不吾惑者,惟以公理胜其私意耳。
往者杜祁公为相,范、韩、富同在政府,此数公者,皆平日同于爱君忧国之人也。
至于议论之际,杜公之所欲罪,范公则以为不可;
韩公之所是,则又富公之所非。
其参差不合如此,然杜公不以是而疑同列,而同列亦不以此自疑。
孙甫谏官,盖杜公所荐,二三公所知也。
保州之变,罪枢府不时发,则指杜公也;
非益兵之议,牾牴大臣尤切,则二三公也。
诚不阿其所好矣,而诸公亦不恶其异己。
王荆公政府,方得君用事,其所与同列者,富、曾、唐、赵也,虽旧德宿望,皆以议不合引去;
台谏则温公、申公、范忠宣公、吕公诲也,皆以诋訾新法罢;
给舍则范蜀公、宋公敏求、李公大临、苏公颂也,皆以封缴已行之命斥。
公方怨言者明道先生也,及往议事,公厉色待之,明道曰:「天下事非一家私议,愿公平气以听」。
荆公乃为之愧。
夫庆历诸公惟以公理自胜,故其心旷然,无所适莫尔。
荆公非不欲与当时贤者共一世之功名也,顾私意关系于中,已无受之之地矣。
荆公议事人主前,如与朋友争议于私室,一语不合,必反覆诘难,待肯乃已,何独于天下之议,使不得尽乎?
使荆公推我所以欲尽言于人主之意,与人主所以虚心听我之意,荡然与物通怀,以参同异,则一熙宁之政,安有异日之纷纷哉?
后世此风益滋,庙堂之上,参裁一事,除拟一吏,则论议互起,一语不契,即成私憾,操说相异,立党相攻,相轧以进,相持以竞。
事不问当否,随所主之人而罢行;
人不问贤愚,随所用之人而进退。
非特同列如此其龃龉也,都司宰相之属也,事有依违,不敢以臆见论正;
给舍所当预闻政事也,多顾小嫌,难于违覆;
台谏所当论得失也,语及庙堂,则护短饰非,以为深忌;
省寺所以分职守也,讨论故实,寻会比例,皆观望所主而后报。
立朝之士,欲有所开说者,必上不拂人主之旨意,下不迕大臣之主议,然后敢出于口。
夫庙堂之询谋,不务以理相服,而以势相胜。
朝廷之议论,又喜其逢己而恶其异己。
此所以黜陟不厌于人心,举动乖刺于物听也。
曷若捐私意、求至公,忘己持议论之平。
于所当守,矻然如砥柱,不牵于众而妄随;
于所当从,旷然如虚舟,不以出于己者为是。
使天下泯然无所议其好恶同异之迹,呜呼!
非纯意于国事者,其孰能与于此?
淮南相在郡上疏 西晋 · 刘颂
 出处:全晋文卷四十
臣昔忝河内,临辞受诏:「卿所言悉要事,宜大小数以闻。
恒苦多事,或不能悉有报,勿以为疑」。
臣受诏之日,喜惧交集,益思自竭,用忘其鄙,愿以萤烛,增晖重光。
到郡草具所陈如左,未及书上,会臣婴丁天罚,寝顿累年,今谨封上前事
臣虽才不经国,言浅多违,犹愿陛下垂省,使臣微诚得经圣鉴,不总弃于常案。
如有足采,冀补万一。
伏见诏书,开启土宇,以支百世,封建戚属,咸出之藩,夫岂不怀,公理然也。
树国全制,始成于今,超秦、汉、魏氏之局节,绍五帝三代之绝迹
功被无外,光流后裔,巍巍盛美,三五之君殆有惭德。
何则?
彼因自然而就之,异乎绝迹之后更创之。
虽然,封幼稚皇子于吴蜀,臣之愚虑,谓未尽善。
吴越剽轻,庸蜀险绝,此故变衅之所出,易生风尘之地。
且自吴平以来,东南六州将士更守江表,此时之至患也。
又内兵外守,吴人有不自信之心,宜得壮主以镇抚之,使内外各安其旧。
又孙氏为国,文武众职,数拟天朝,一旦堙替,同于编户。
不识所蒙更生之恩,而灾困逼身,自谓失地,用怀不靖。
今得长王以临其国,随才授任,文武并叙,士卒百役不出其乡,求富贵者取之于国内。
内兵得散,新邦又安,两获其所,于事为宜。
宜取同姓诸王年二十以上人才高者,分王吴、蜀。
以其去近就远,割裂土宇,令倍于旧。
以徙封故地,用王幼稚,须皇子长乃遣君之,于事无晚也。
急所须地,交得长主,此事宜也。
臣所陈封建,今大义已举,然余众事,傥有足采,以参成制,故皆并列本事。
臣闻:不惮危悔之患,而愿献所见者,尽忠之臣也;
垂听逆耳,甘纳苦言者,济世之君也。
臣以期运,幸遇无讳之朝
虽尝抗疏陈辞,汜论政体,犹未悉所见,指言得失,徒恩宠,不异凡流。
臣窃自愧,不尽忠规,无以上报,谨列所见如左。
臣诚未自许所言必当,然要以不隐所怀为上报之节。
若万一足采,则微臣更生之年;
如皆瞽妄,则国之福也。
愿陛下缺半日之间,垂省臣言。
伏维陛下虽应天顺人,龙飞践阼,为创基之主,然所遇之时,实是叔世。
何则?
汉末陵迟,阉竖用事,小人专朝,君子在野,政荒众散,遂以乱亡。
魏武帝经略之才,拨烦理乱,兼肃文教,积数十年,至于延康之初,然后吏清下顺,法始大行。
逮至文、明二帝,奢淫骄纵,倾殆之主也。
然内盛台榭声色之娱,外当三方英豪严敌,事成克举,少有愆违,其故何也?
实赖前绪,以济勋业。
然法物政刑,固已渐颓矣。
嘉平之初,晋祚始基,逮于咸熙之末,其间累年。
虽鈇钺屡断,剪除凶,然其存者咸蒙遭时之恩,不轨于法。
泰始之初,陛下践阼,其所服乘皆先代功臣之胤,非其子孙,则其曾玄
古人有言,膏梁之性难正,故曰时遇叔世。
当此之,天地之位始定,四海洗心整纲之会也。
然陛下犹以用才因宜,法宽有由,积之在素,异于汉,魏之先;
三祖崛起易朝之为,未可一旦直绳御下,诚时宜也。
然至所以为政,矫世众务,自宜渐出公涂,法正威断,日迁就肃。
譬由行舟,虽不横截迅流,然俄向所趣,渐靡而往,终得其济。
积微稍著,以至于今,可以言政。
而自泰始以来,将三十年,政功美绩,未称圣旨,凡诸事业,不茂既往。
以陛下明圣,犹未及叔世之弊,以成始初之隆,传之后世,不无虑乎!
意者,臣言岂不少概圣心夫!
顾惟万载之事,理在二端。
天下大器,一安难倾。
一倾难
故虑经后世者,必精目下之政,政安遗业,使数世赖之。
若乃兼建诸侯而树藩屏,深根固蒂,则祚延无穷,可以比迹三代。
如或当身之政,遗风馀烈不及后嗣,虽树亲戚,而成国之制不建,使夫后世独任智力以安大业。
若未尽其理,虽经异时,忧责犹追在陛下,将如之何!
愿陛下善当今之政,树不拔之势,则天下无遗忧矣。
夫圣明不世及,后嗣不必贤,此天理之常也。
故善为天下者,任势而不任人。
任势者,诸侯是也;
任人者,郡县是也。
郡县之察,小政理而大势危;
诸侯为邦,近多违而远虚固。
圣王推终始之弊,权轻重之理,包彼小违以据大安,然后足以藩固内外,维镇九服。
武王圣主也,成王贤嗣也,然武王不恃成王之贤而广封建者,虑经无穷也。
且善言今者,必有验之于古。
唐虞以前,书文残缺,其事难详。
至于三代,则并建明德,及兴王之显亲,列爵五等,开国承家,以藩屏帝室,延祚久长,近者五六百岁,远者仅将千载。
逮至秦氏,罢侯置守,子弟不分尺土,孤立无辅,二世而亡。
汉承周、秦之后,杂而用之,前后二代各二百馀年。
揆其封建不用,虽强弱不适,制度舛错,不尽事中,然迹其衰亡,恒有同姓失职,诸侯微时,不在强盛。
昔吕氏作乱,幸赖齐、代之援,以宁社稷。
七国叛逆,梁王捍之,卒弭其难。
自是之后,威权削夺,诸侯止食租奉,甚者至乘牛车。
是以王莽得擅本朝,遂其奸谋,倾荡天下,毒流生灵。
光武绍起,虽封树子弟,而不建成国之制,祚亦不延,魏氏承之,圈闭亲戚,幽囚子弟,是以神器速倾,天命移在陛下。
长短之应,祸福之徵,可见于此。
又魏氏虽位居体,南面称帝,然三方未宾,正朔有所不加,实有战国相持之势。
大晋之兴,宣帝定燕,太祖平蜀,陛下灭吴,可谓功格天地,土广三王,舟车所至,人迹所及,皆为臣妾,四海大同,始于今日。
宜承大勋之籍,及陛下圣明之时,开启土宇,使同姓必王,建久安于万载,垂长世于无穷。
臣又闻国有任臣则安,有重臣则乱。
而王制,人君立子以适不以长,立适以长不以贤,此事情之不可易者也。
而贤明至少,不肖至众,此固天理之常也。
物类相求,感应而至,又自然也。
是以暗君在位,则重臣盈朝;
明后临政,则任臣列职。
夫任臣之与重臣,俱执国统而立断者也。
然成败相反,邪正相背,其故何也?
重臣假所资以树私,任臣因所籍以尽公。
尽公者,政之本也;
树私者,乱之源也。
推斯言之,则泰日少,乱日多,政教渐颓,欲国之无危,不可得也。
又非徒唯然而已。
借令愚劣之嗣,蒙先哲之遗绪,得中贤之佐,而树国本根不深,无干辅之固,则所谓任臣者化而为重臣矣。
何则?
国有可倾之势,则执权者见疑,众疑难以自信,而甘受死亡者非人情故也。
若乃建基既厚,藩屏强御,虽置幼君赤子而天下不惧,曩之所谓重臣者,今悉反忠而为任臣矣。
何则?
无危势,怀不自猜,忠诚得著,不惕于邪故也。
圣王知贤哲之不世及,故相持之势以御其臣。
是以五等既列,臣无忠慢,同于竭节,以徇其上。
群后既建,继体贤鄙,亦均一契,等于无虑。
树国苟固,则所任之臣,得贤益
次委中智,亦足以安。
何则?
势固易持故也。
然则建邦苟尽其,则无向不可。
是以周室自成康以下,逮至宣王宣王之后,到于赧王,其间历载,朝无名臣,而宗庙不陨者,诸侯维持之也。
故曰,为社稷计,莫若建国。
夫邪正逆顺者,人心之所系服也。
今之建置,宜审量事势,使诸侯率义而动,同忿俱奋,令其力足以维带京邑
若包藏祸心,惕于邪而起,孤立无党,所蒙之籍不足独以有为。
然齐此甚难,陛下宜与达古今善识事势之士深共筹之。
建侯之使君乐其国,臣荣其朝,各流福祚,传之无穷;
上下一心,爱国如家,视百姓如子,然后能保天禄,兼翼王室。
诸王裂土,皆兼于古之诸侯,而君贱其爵,臣耻其位,莫有安志,其故何也?
法同郡县,无成国之制故也。
今之建置,宜使率由旧章,一如古典。
然人心系常,不累十年,好恶未改,情愿未移。
臣之愚虑,以为宜早创大制,迟回众望,犹在十年之外,然后能令君臣各安其位,荣其所蒙,上下相持,用成藩辅。
如今之为,适足以亏天府之藏,徒弃谷帛之资,无补镇国卫上之势也。
古者封建既定,各有其国,后虽王之子孙,无复尺土,此今事之必不行者也。
若推亲疏,转有所废,以有所树,则是郡县之职,非建国之制。
今宜豫开此地,令十世之内,使亲者得转处近。
十世之远,近郊地尽,然后亲疏相维,不得复如十世之内。
然犹树亲有所,迟天下都满,已弥数百千年矣。
今方始封而亲疏倒施,甚非所宜。
宜更大量天下土田方里之数,都更裂土分人,以王同姓,使亲疏远近不错其宜,然后可以永安
古者封国,大者不过土方百里,然后人数殷众,境内必盈其力,足以备充制度。
今虽一国周环近将千里,然力实寡,不足以奉国典。
所遇不同,故当因时制宜,以尽事适今。
宜令诸王国容少而军容多,然于古典所应有者悉立其制,然非急所须,渐而备之,不得顿设也。
须车甲器械既具,群臣乃服彩章;
仓廪巳实,乃营宫室;
百姓已足,乃备官司;
境内充实,乃作礼乐。
唯宗庙社稷,则先建之。
至于境内之政,官人用才,自非内史国相命于天子,其馀众职及死生之断、谷帛资实、庆赏刑威、非封爵者,悉得专之。
今臣所举二端,盖事之大较
其所不载,应在二端之属者,以此为率。
今诸国本一郡之政耳,若备旧典,则官司以数,事所不须,而以虚制损实力。
至于庆赏刑断,所以卫下之权,不重则无以威众人而卫上。
故臣之愚虑,欲令诸侯权具,国容少而军容多,然亦终于必备今事为宜。
周之建侯,长享其国,与王者并,远者仅将千载,近者犹数百年;
汉之诸王,传祚暨至曾玄
人性不甚相远,古今一揆,而短长甚违,其故何邪?
立意本殊而制不同故也。
周之封建,使国重于君,公侯之身轻于社稷,故无道之君不免诛放
敦兴灭继绝之义,故国祚不泯。
不免诛放,则群后思惧,胤嗣必继,是无亡国也。
诸侯思惧,然后轨道,下无亡国,天子乘之,理势自安,此周室所以长在也。
汉之树置君国,轻重不殊,故诸王失度,陷于罪戮,国随以亡。
不崇兴灭继绝之序,故下无固国。
下无固国,天子居上,势孤无辅,故奸臣擅朝,易倾大业。
今宜反汉之弊,修周旧迹。
国君虽或失道,陷于诛绝,又无子应除,苟有始封支胤,不问远近,必绍其祚。
若无遗类,则虚建之,须皇子生,以继其统,然后建国无灭。
班固称「诸侯失国亦犹网密」,今又宜都宽其检。
且建侯之理,本经盛衰,大制都定,班之群后,著誓丹青,书之玉版,藏之金匮,置诸宗庙,副在有司。
寡弱小国犹不可危,岂况万乘之主!
承难倾之邦而加其上,则自然永久居重之安,可谓根深华岳而四维之也。
臣之愚,愿陛下置天下于自安之地,寄大业于成之势,则可以无遗忧矣。
阎闾名士,官司无高能。
其故何也?
清议不肃,人不立德,行在取容,故无名士
下不专局,又无考课,吏不竭节,故无高能。
无高能,则有疾世事;
名士,则后进无准,故臣思吏课而肃清议。
夫欲富贵而恶贫贱,人理然也。
圣王大谙物情,知不可去,故直同公私之利,而诡其求道,使夫欲富者必先由贫,欲贵者必先安贱。
安贱则不矜,不矜然后廉耻厉,守贫者必节欲,节欲然后操全。
以此处务,乃得尽公。
尽公者,富贵之徒也,为无私者终得其私,故公私之利同也。
今欲富者不由贫自得富,欲贵者不安贱自得贵,公私之涂既乖,而人情不能无私,私利不可以公得,则恒背公而横务。
是以风节日颓,公理渐替,人士富贵,非轨道之所得。
以此为政,小大难期,然教颓来既久,难反一朝。
又世放都靡,营欲比肩,群士浑然,庸行相似,不可顿肃,甚殊黜陟也。
且教不求尽善,善在抑尤,同侈之中,犹有甚泰。
使夫昧适情之乐者,损其显荣之贵,俄在不鲜之地;
约己洁素者,蒙俭德之报,列于清官之上。
二业分流,令各有蒙,然俗放都奢,不可顿肃,故臣私虑,愿先从事于渐也。
天下至大,万事至众,人君至少,同于天日,故非垂听所得周览。
是以圣王之化,执要而已,委务于下而不以事自婴也。
分职既定,无所与焉,非惮日昃之勤,而牵于逸豫之虞,诚以政体宜然,事势致之也。
何则?
夫造创谋始,逆暗是非,以别能否,甚难察也。
既以施行,因其成败,以分功罪,甚易识也。
易识在考终,难察在造始,故人君恒居其易则安,人臣不处其难则乱。
今陛下每精事始而略于考终,故群吏虑事怀成败之惧轻,饰文采以避目下之谴重,此政功所以未善也。
今人主能恒居易执要以御其下,然后人臣功罪形于成败之徵,无逃其诛赏。
故罪不可蔽,功不可诬。
功不可诬,则能者劝;
罪不可蔽,则违慢日肃,此为国之大略也。
臣窃惟陛下圣心,意在尽善,惧政有违,故精事始,以求无失。
又以众官胜任者少,故不委务,宁居日昃也。
臣之愚虑,窃以为今欲尽善,故宜考终。
何则?
精始难校故也。
又群官多不胜任,亦宜委务,使能者得以成功,不能者得以著败。
败著可得而废,功成可得遂任,然后贤能常居位以善事,暗劣不得以尸禄害政。
如此不已,则胜任者渐多,经年少久,即群司遍得其人矣。
此校才考实政之至务也。
今人主不委事仰成,而与诸下共造事始,则功罪难分。
下不专事,居官不久,故能否不别。
何以验之?
今世士人决不悉良能也。
又决不悉疲软也。
然今欲举一忠贤,不知所赏;
求一负败,不知所罚。
及其免退,自以犯法耳,非不能也。
登进者自以累资及人间之誉耳,非功实也。
若谓不然,则当今之政未称圣旨,此其徵也。
陛下御今法为政将三十年,则功未日新,其咎安在?
古人有言:「琴瑟不调,甚者必改而更张」。
凡臣所言,诚政体之常,然古今异宜,所遇不同。
陛下纵未得尽仰成之理,都委务于下,至于今事应奏御者,蠲除不急,使要事得精可三分之二。
古者六卿分职,冢宰为师。
秦汉已来,九列执事丞相都总
尚书制断,诸卿奉成,于古制为重,事所不须,然今未能省并。
可出众事付外寺,使得专之,尚书为其都统,若丞相之为。
惟立法创制,死生之断,除名流徙,退免大事,及连度支之事,台乃奏处。
其馀外官皆专断之,岁终台阁课功校簿而已。
此为九卿造创事始,断而行之,尚书书主,赏罚绳之,其势必愈考成司非而已。
于今亲掌者动受成于上,上之所失,不得复以罪下,岁终事功不建,不知所责也。
监司以法举罪,狱官案劾尽实,法吏据辞守文,大较加同,然至于施用,监司与夫法狱体宜小异。
狱官唯实,法吏唯文,监司则欲举大而略小。
何则?
夫细过微阙,谬妄之失,此人情之所必有,而悉纠以法,则朝野无全人,此所谓欲理而反乱者也。
故善为政者纲举而网疏,纲举则所罗者广,网疏则小必漏,所罗者广则为政不苛,此为政之要也。
而自近世以来,为监司者,类大纲不振而微过必举。
微过不足以害政,举之则微而益乱;
大纲不振,则豪强横肆,豪强横肆,则百姓失职矣,此错所急而倒所务之由也。
今宜令有司反所常之政,使天下可善化
及此非难也,人主不善碎密之案,必责犯强举尤之奏,当以尽公,则害政之奸自然禽矣。
夫大奸犯政而乱兆庶之罪者,类出富强,而豪富者其力足惮,其货足欲,是以官长顾势而顿笔
下吏纵奸,惧所司之不举,则谨密网以罗微罪。
使奏劾相接,状似尽公,而挠法不亮固已在其中矣。
非徒无益于政体,清议乃由此而益伤。
古人有言曰:「君子之过,如日之蚀焉」。
又曰:「过而能改」。
又曰:「不贰过」。
凡此数者,皆是贤人君子不能无过之言也。
苟不至于害政,则皆天网之所漏;
所犯在甚泰,然后王诛所必加,此举罪浅深之大例者也。
故君子得全美以善事,不善者必夷戮以警众,此为政诛赦之准式也。
何则?
所为贤人君子,苟不能无过,小疵不可以废其身,而辄绳以法,则愧于明时。
何则?
虽有所犯,轻重甚殊,于士君子之心受责不同而名不异者,故不轨之徒得引名自方,以惑众听,因名可乱,假力取直,故清议益伤也。
凡举过弹违,将以肃风论而整世教,今举小过,清议益颓。
是以圣人深识人情而达政体,故其称曰:「不以一眚掩大德」。
又曰:「赦小过,举贤才」。
又曰:「无求备于一人」。
故冕而前旒,充纩塞耳,意在善恶之报必取其尤,然后简而不漏,大罪必诛,法禁易全也。
何则?
害法在犯尤,而谨搜微过,何异放兕豹于公路,而禁鼠盗于隅隙
古人有言:「鈇钺不用而刀锯日弊,不可以为政」。
此言大事缓而小事急也。
时政所失,少有此类,陛下宜反而求之,乃得所务也。
夫权制不可以经常,政乖不可以守安,此言攻守之异也。
百姓虽愚,望不虚生,必因时而发。
有因而发,则望不可夺;
事变异前,则时不可违。
明圣达政,应赴之速,不及下车,故能动合事机,大得人情。
魏武帝分离天下,使人役居户,各在一方;
既事势所须,且意有曲为,权假一时,以赴所务,非正典也。
逡巡至今,积年未改,百姓虽身丁其困,而私怨不生,诚以三方未悉荡并,知时未可以求安息故也。
是以甘役如归,视险若夷。
至于平吴之日,天下怀静,而东南二方,六州郡兵,将士武吏,戍守江表,或给京城运漕,父南子北,室家分离,咸更不宁。
又不习水土,运役勤瘁,并有死亡之患,势不可久。
此宜大见处分,以副人望。
魏氏错役,亦应改旧。
此二者各尽其理,然黔首感恩怀德,讴吟乐生必十倍于今也。
董卓作乱以至今,近出百年,四海勤瘁,丁难极矣。
六合浑并,始于今日,兆庶思宁,非虚望也。
然古今异宜,所遇不同,诚亦未可以希遵在昔,放息马牛;
然使受百役者不出其国,兵备待事其乡,实在可为。
纵复不得悉然为之,苟尽其理,可静三分之二,吏役可不出千里之内。
但如斯而已,天下所蒙已不訾矣。
政务多端,世事之未尽理者,难遍以疏举,振领总纲,要在三条。
凡政欲静,静在息役,息役在无为。
仓廪欲实,实在利农,利农在平籴。
为政欲著信,著信在简贤,简贤在官久。
官久非难也,连其班级,自非才宜,不得傍转以终其课,则事善矣。
平籴已有成制,其未备者可就周足,则谷积矣。
无为匪他,却功作之勤,抑似益而损之利。
如斯而已,则天下静矣。
此三者既举,虽未足以厚化,然可以为安有馀矣。
夫王者之利,在生天地自然之财,农是也。
所立为指于此,事诚有功益。
苟或妨农,皆务所息,此悉似益而损之谓也。
然今天下自有事所必须,不得止已,或用功甚少而所济至重。
目下为之,虽少有废,而计终已大益。
农官有十百之利,及其妨害,在始似如未急,终作大患,宜逆加功,以塞其渐。
如河、汴将合,沈莱苟善,则役不可息。
诸如此类,亦不得已已。
然事患缓急,权计轻重,自非近如此类,准以为率,乃可兴为,其馀皆务在静息。
然能善算轻重,权审其宜,知可兴可废,甚难了也。
自非上智远才,不干此任。
夫创业之美,勋在垂统,使夫后世蒙赖以安。
其为安也,虽昏犹明,虽愚若智。
济世功者,实在善化之为,要在静国。
至夫修饰官署,凡诸作役务为恒伤过泰,不患不举,此将来所不须于陛下而自能者也。
至于仰蒙前绪,所凭日月者,实在遗风系人心,馀烈匡幼弱,而今勤所不须,以伤所凭。
钧此二者,何务孰急,陛下少垂恩回虑,详择所安,则大理尽矣。
世之私议,窃比陛下于孝文,臣以为圣德隆杀,将在乎后,不在当今。
何则?
陛下龙飞凤翔,应期践阼,有创业之勋矣。
扫灭强吴,奄征南海,又有之矣。
以天子之贵,而躬行布衣之所难,孝俭之德,冠于百王,又有之矣。
履宜无细,动成轨度,又有之矣。
若善当身之政,建藩屏之固,使晋代久长,后世仰瞻遗迹,校功考事,实与汤武比隆,何孝文足云!
臣之此言,非臣下褒上虚美常辞,其事实然。
若所以资为安之理,或未尽善,则恐良史书勋,不得远尽弘美,甚可惜也。
然不可使夫知政之士得参圣虑,经年少久,终必有成。
愿陛下少察臣言(《晋书·刘颂传》,又《群书治要》三十引《晋书》。)
再书文编后即赠陈文学 清 · 姚燮
 押词韵第六部 出处:复庄诗问卷三十四
掌坦未容抵,舌绌难自伸。
厕我饮啄俦,岂真无知民?
毫芒鉴蚊蚁,障翳辞烟云。
拭泪孤枕旁,天实闻悲呻。
苦思沥我肝,防遭路人嗔。
草野无董狐公理忧沦湮。
陈生具同感,冷眦搜荆榛。
别白长短书,驱率东郭㕙。
驶笔如剑锋,耀烛青峮嶙。
九地沈魄幽,赤手扶使振。
参之贾山议,据要窥其津。
纵非禹馀粮,亦堪馈所贫。
惜哉黾语卑,响未通重闉。
砭痛虽切肤,终谁怜尔龂?
徒与无䏿儿,唾面讥越伦。
好建重壁楼,弆此一握珉。
但操万古显,奚庸一时申?
呵护俟采风,当弗劫诸尘。
方兹圣治昭,海甸嬉同春。
抱纩游煦中,命已逃险屯。
与君共天日,高荫资大椿。
我老不足为,读书惭负身。
便许常饭,亦是空山麇。
习史图赞皇,羡尔膺茂辰。
勉以积胸雾,吐作祥雯新。